新亚制程(002388)

2024-11-13 8:42:36 股票交易 Wudiyezi

新亚制程(002388)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27号),依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由于公司未能恰当计量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的情形,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之第(八)项的情形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2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2024年11月13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新亚制程”变更为“ST新亚”,证券代码仍为“00238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新亚制程”变更为“ST新亚”;

  3、股票代码仍为“002388”;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11月13日;

  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27号),由于公司未能恰当计量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的情形,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8.1条之第(八)项的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运营风险,确保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

  2、公司将积极改进完善信息披露等内部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8条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事项,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检,2024年4月29日,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发布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等相关文件,对相关事项予以更正整改。公司将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及时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4、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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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755-23818518

  2、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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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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